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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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

时间:2017-08-18来源:未知 点击: 次

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

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

 

一、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主要职责

    行使全市房产业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、房产开发行业管理、物业行业管理、住房保障、城乡房屋产权产籍登记、房产交易市场管理、旧城改造及房屋征收管理和房屋安全管理等工作。

二、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单位构成

   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机关内设办公室、人事教育科、房产管理科、物业管理科、工程技术科、住房保障科和法规监察科7个职能科室及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室。下辖有平桥房管分局和明港房管分局两个预算差供单位,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、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、平桥房产管理所、明港房产管理所和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五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。

三、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决算情况说明

(一)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

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6年收入总计2048.08万元,支出总计2347.4万元。与2015年相比,收入减少373.52万元,下降15.4%,主要原因是政府取消部分收费项目,总体收入下降;支出减少472.1万元,下降16.7%,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,节约开支,退休人员转由养老保险负担,各项支出减少。

(二)收入决算情况说明

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2048.08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收入1237.75万元,占60.5%;事业收入395.6万元, 占19.3%;其他收入414.73万元,占20.2%。

(三)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2347.4万元,全部为基本支出。年初预算121万元的专项经费是用于弥补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和公用经费,没有单设明细账进行核算,年底决算放入基本支出一并核算。

(四)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

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237.75万元,与 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04.13万元,增长9.2%;支出总决算1239.28万元,与2015年相比支出增加107.18万元,增长9.5%。主要原因是新的养老政策的实施,人员经费有所增加。

(五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17.24万元,支出决算为1239.28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94.08%。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城乡社区支出(类)1141.87万元,占支出总额的92.14%;住房保障支出(类)26.15万元,占2.11%;就业保障支出(类)53.83万元,占4.34%;医疗卫生和计生支出(类)17.43万元,占1.41%

1.城乡社区支出(类)。年初预算为1213.8万元,支出决算为1141.87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94.07 %。减少原因是单位公用经费压缩,退休人员工资由养老保险承担,与年初预算相比有所下降。

2.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(类)。年初预算为63.42万元,支出决算为53.83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84.88%。减少原因是工资变动,社会保障费也有所下降。

3.医疗和计生支出(类)。年初预算为17.45万元,支出决算为17.43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99.89 %,减少原因是工资变动,医疗保障缴费也有所下降。

4.住房保障支出(类)。年初预算为22.57万元,支出决算为26.15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115.86%,增长原因是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,与年初预算比有所增长。

(六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9.28万元,其中:人员经费1123.91万元,主要包括: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、奖金、社会保障缴费、伙食补助费、绩效工资、其他工资福利支出、离休费、退休费、退职(役)费、抚恤金、生活补助、医疗费、助学金、奖励金、住房公积金、提租补贴、购房补贴、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; 公用经费115.37万元,主要包括:办公费、印刷费、咨询费、手续费、水费、电费、邮电费、取暖费、物业管理费、差旅费、因公出国(境)费、维 修(护)费、租赁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、公务接待费、专用材料费、劳务费、委托业务费、工会经费、福利费、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、其他交通费用、税金及附加费用、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、办公设备购置、专用设备购置、大型修缮、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、其他资本性支出。

(七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6 年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.4万元,支出决算为12.23万元,完成预算的29.54%, 2016年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25.17万元,下降67.3%,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,车辆费用减少,公务接待减少,招待费紧缩。具体支出情况如下:

1.无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。

2.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.75万元。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,包括公务用车的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。

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:公车改革年初预算没有公车运行费,但经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保留了一辆公务用车,作为机要通信应急车辆,实际发生运行费用。另外开展创卫和住房保障工作租用车辆的费用也在此科目下核算,所以大于年初预算。

3.公务接待费7.48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27.7%,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2016 年共接待80批次、717人次。

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:公务接待量下降,招待费减少。

决算数与2015年相比减少12.82万元,下降63.15%,主要原因:与去年同期相比,接待任务大幅度下降。

(八)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。

(九)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

1.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。

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.77元,比 2015年下降3.23万元,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,各项公用经费都有所下降。

2.政府采购支出情况。

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.4万元,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用于日常办公设备。

3.国有资产占用情况。

截至2016年12月31日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共有保留车辆1辆,作为机要通信应急使用。无单位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。


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财务决算公开表.XLS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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